关于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电瓶车的通知
作者: 编辑:武装保卫部 来源: 发表于:2020年10月20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广大师生员工: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期,交警部门将开展“驾乘摩托车、电瓶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摩托车、电瓶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全市通报违法人员所在单位。
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助力交通文明,与你我息息相关。佩戴安全头盔,事情虽小,安全事大。生命只有一次,为了您自身的安全,请广大师生驾乘摩托车、电瓶车出行遵守交通法规,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保卫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