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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通报上海商学院“11•14”火灾事故情况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8年11月19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学院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通报上海商学院“11·14”火灾事故情况

 

11 18 上午,学院在第二教学楼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通报上海商学院“ 11.14 火灾事故情况,并安排部署我院安全工作。副校长成良臣、张志远,工会主席、副校级调研员罗彪,宣传部、学工部、团委、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各系党总支书记及专职辅导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李佳国同志主持。

会上,副校长张志远同志首先通报了上海商学院“11.14”火灾事故情况: 2008 11 14 610分左右,位于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的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女生宿舍602室发生火灾。起火后,留在宿舍的4名女生被大火逼到阳台上,先后从楼上跳了下来,4名女生坠落后均当场身亡。141730分左右,上海警方就上海商学院学生宿舍起火事故发布初步调查结果:经消防部门勘查,发生在上海商学院女生宿舍602室的火灾系该室学生使用“热得快”电器故障,并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张校长强调指出,我们应该深刻汲取上海商学院“11· 14 失火事件血的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为此,他针对学院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各部门、各系要从建设和谐校园的实际出发,克服盲目乐观思想和麻痹侥幸心理,增强做好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防火知识;三是各系积极配合后勤公寓部对本系学生宿舍使用电器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自查;四是后勤公寓部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值班和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五是保卫处要对新、老校区所有的消防器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运行状态作全面检查;六是教务处及相关系要加强对实验室管理,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七是新建处要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防火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电气焊施工审批制度,清理或隔离可燃物,落实防火措施;八是后勤管理处要进一步加强对校内住房的管理,明确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人,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监管;九是各部门及广大师生员工要对办公室和住宅的电源插头、气阀予以全面检查,在外出时,务必关闭电源和气阀,不能留下危险的火源,同时要监管好小孩和有精神疾患的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会上,成校长、保卫处、学工部、后勤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团委负责人及部分系总支书记分别作了发言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他们指出,为营造良好的氛围,创造安定的校园环境,加强安全教育是必要的,一方面,要正确引导,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展板、主题班会、黑板报等活动组织教职工及学生学习安全知识,另一方面,要加强公寓管理,排查不安全隐患,对存在的情况进行及时处理、上报,确保平安。

最后,副书记李佳国同志作了总结性发言,他强调指出,学院非常重视安全工作,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我们应该从上海商学院“11.14“实践中汲取深刻的教训。他要求各部门、各系要落实责任,注意防火、用电、食品卫生、周末外出搞活动等安全工作,要把用电安全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务必把会议的精神传达到学生当中去;另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排查,特别是对私拉电线的情况要进行严肃处理;三是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学院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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