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命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8年05月28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为了生命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
我院南坝校区大门外的南坝路是来往于城区、火车站和高速路的交通要道,车流量非常大,据统计5月5日8时至8时30分,过往机动车1183辆,11时30分至12时,过往机动车1975辆,17时30分至18时,过往机动车2382辆,特别是过往的大货车、出租车速度非常快,已发生多起师生和其他行人被撞伤的交通事故。据有关部门统计,全球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就相当于一个中型战争的阵亡人数,我国连续三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10万人/年,居世界第一。
5月9日,市交警支队根据5月7日市政法委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在我院南坝校区大门外的南坝路上重新划定了人行横道线,并提供一台便携式交通信号灯,从而有效地缓减了交通压力。
据我们调查,一部分师生不遵守交通法规,甚至不顾生命安全,屡闯红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走好人生安全的每一步,多一份谦让与耐心,坚决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为贪一时之快,把生命安全置之脑后。当驾车出校门须左转弯时,遇人行道绿灯,请迅速驾车从便携式红绿灯箱左侧和停车线之间快速通过,但必须注意人行道上行人的安全;当驾车途径州河大桥回南坝校区时,遇直行红灯,请迅速左转弯进入校区;骑自行车也应遵守交通法规。
为了社会和谐、个人平安、家庭幸福,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