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携手,共救野生保护动物
作者: 徐继恩 审核:任军 编辑:徐继恩 来源: 综合科 发表于:2021年05月19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5月18日上午,从通川区林业局得知,在我校救助的幼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学名“红隼”。现已将受伤的幼隼移交给金石云顶野生动物园进行专业救治。
5月17日下午,保卫处接到信息,在莲湖校区博文楼正门前草坪有一只幼隼疑似受伤,无法飞行。保卫处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发现一只幼隼站立在草坪上,行人上前查看,其立马伸直脖子,警觉性较高,但既不逃窜,也不飞行,其身体应该受伤。为确保幼隼健康成长,保卫处及时拨打110报案,随后110指挥中心协调通川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到校将受伤的幼隼带离救助。
近年来,学校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在办学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仍然保证了园林绿化建设及管护经费的投入,绿化美化取得了较好效果,绿地覆盖率达40%,绿化率达95%,乔、灌、草、藤本、竹、花卉种类丰富,达100余种,校园生态环境日益优美,顺利通过了四川省高校园林式校园评估验收,莲湖校区也成为达州市城区主要景点之一。随着校园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盎然绿色不断拓展,校内林区、绿地成为各类飞禽等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为促进人与自然、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我们倡导,当发现受伤野生动物时,切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取得联系,使动物得到救治后再科学放生。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像对待朋友一样保护野生动物,让天更蓝、水更清、大地处处充满生命的绿色,让野生动物与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平安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