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安全]又到年终岁末时 警方提醒防范抢夺抢劫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8年12月13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又到年终岁末时 警方提醒防范抢夺抢劫
街面抢夺、抢劫,是一种多发性的侵犯财产犯罪。今年1至10月,南京市街面“两抢”与去年同比下降14.9%。不过,岁末年终是此类案件的多发时段,警方昨天公布多种“两抢”案件类型,提醒市民注意防范。
【摩抢】 骑摩托车助力车抢夺或抢劫
去年11月,受害人杨某在一家银行取款后,在公交站台等车时,两名合骑一辆摩托车的男子快速驶过,将包抢走。
【警方提醒】摩抢案件多发生在空旷街面,以快、狠为特征,多针对单身女行人,尤其是将挎包放置在车篓而无防范措施,以及将挎包挎背在肩上的女性。由于摩抢发生迅速,高速行驶的摩托车易将行人带倒,还会对受害人身体造成伤害。
对付摩抢,首先要注意反常现象,对摩托车跑到慢车道或人行道上,尤其是两人合乘一辆的要注意;女性背挎包行走时,应尽量将挎包挎背在靠路里侧的一边。
【骗抢】 用黑车营运和故意搭讪作掩护抢劫
上月初,韩某在62路车站路旁等车时,被3名男子以拼车为名骗上一辆黑色轿车,随后遭抢。
【警方提醒】骗抢多以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为基础,常常将其带至偏僻处进行抢夺或抢劫。市民应对前来搭讪的陌生人要保持警惕,不要随意跟随陌生人到偏僻处,也不要深夜单身出行。不要乘坐黑车或黄牛车,应尽量乘坐正规车辆。
【房抢】 以看房为名实施抢夺或抢劫
今年夏天,发生多起此类案件。一名女子在网上发布租房信息后,两男子上门看房。后两人将受害人捆绑、限制在卧室内,抢得受害人钱物2万余元。
【警方提醒】此类案件中受害人自身警惕性不高,只身一人与陌生男子见面看房。看房时应至少有男性家人陪同并事先核实对方身份。
【尾抢】 尾随抢夺或抢劫
今年3月,刘某在一邮政局取现金3万余元后,犯罪嫌疑人陈某尾随其后,并趁刘不备,将刘装有现金的包抢走。正在附近巡逻的公安民警及时发现,将疑犯抓获。
【警方提醒】市民不论何时何地,当身上携带巨款或贵重物品时,要加强警惕,尽量采用快捷的方式到达目的地,不易携带贵重物品在外逗留过长时间,以防尾随人员有机可乘。
【拦抢】 拦路抢夺或抢劫
此类案件发案率并不高,一般以犯罪分子结伙实施犯罪为特点,受害者往往是单身一人。
【警方提醒】市民尽量不要单身一人在偏僻处逗留过久,遇到此类案件后,应以自身安全为重,事后应及时报警求援。
警方表示,尽管年底各类侵财型案件特别是“两抢”案件可能多发,但警方已加强街面巡逻,市民只要保持足够的警惕性,此类案件仍可有效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