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渠县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和反思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3年09月18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渠县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和反思
9月15日14:00左右,达运集团渠县通林公司一辆车牌号川S31500客车(准载24人,实载24人,其中学生12人)从渠县三汇镇开往渠县县城,行至渠县李馥乡境内平桥处与达州市亚通实业有限公司一辆满载河沙和鹅卵石的货车(川S37789)相撞,导致客车侧翻至3米高的河沟内,并被侧翻货车的河沙和鹅卵石掩埋。造成21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
为什么安全工作天天讲、天天抓,还是出现不安全事故呢?在现实中有许多不可控的危险因素存在,这就需要真正将相应的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仅仅是讲和说是没有一点用的,必须把安全措施抓在点子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刚刚发生的渠县“9·15”交通事故用血的教训再一次警醒我们:安全工作大于天,安全是“生命线”,如何把牢安全工作这条“生命线”?关键还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因为,领导干部既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划者,又是安全工作制度的执行者,更是落实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要让安全事故远离我们,就需要把牢安全“生命线”,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各类事故的发生,都有其必然性和偶然性,都与外部环境和客观条件紧密相连,因此,在抓安全管理工作中,首先要抓住“人”这一关键因素,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具体安全操作人员都必须筑牢安全理念,使安全思想教育覆盖到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尤其是我们的领导干部要对重要部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重要时段、影响因素了如指掌,切实提高时刻掌握情况的具体能力。与此同时,还要切实提高应对复杂情况的基本能力,一旦发生情况,要善于在第一时间内拿出有效应对方案,第一时间领导到位指挥协调,第一时间主要救援力量跟上,防止事态扩大造成不必要影响。此外,要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作风、铁的纪律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对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各个阶段都要落实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形成人人抓安全、天天抓安全、时时抓安全、事事抓安全的良好局面,切实提高日常安全制度的执行能力。
唯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因素,真正让安全事故远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