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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向“中国式过马路”宣战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3年04月15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向“中国式过马路”宣战

 
在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对红灯视而不见。这种行人无视交通法规过路口的现象,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
近期,北京、南京、上海、杭州等多个城市相继出台政策,集中整治“中国式过马路”这一交通违法行为。“中国式过马路”正在全国范围内遭遇史上最严的整治行动。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说,公安机关将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
支持交通违法与个人信用挂钩,重点并不是鼓励“罚”,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让更多的人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从而真正减少交通伤亡。
4月10日早上7点30分,北京市西城区南横东街十字路口,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车辆交织在一起。由于正值上班早高峰,很多行人等不及绿灯就快步从前面的车流缝隙中穿行而过。有的人甚至遥遥领先于后面的“队伍”,根本不看指示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现实生活中的公共交通状况并非如此。
十字路口的“路权”争夺战
网友“郑徐慕雨”说,“只要认为那里有一条斑马线,无论它是否存在,都可以直接穿过”,“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正是网络调侃的“中国式过马路”。
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行走或行驶在街道公路上,都有相应的“路权”,任何一方都不能侵犯他方的交通空间。
但随着城市的扩容,城市人口的增加,机动车的迅猛增长,道路资源的有限,常常出现“路权”争夺战:行人过路口不看红绿灯、不走斑马线;机动车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上通过行驶;非机动车道变成了“停车场”;一些司机不遵守交通法规,做出闯红灯的疯狂行为……凡此种种,城市交通“埋伏”的巨大安全隐患,已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痼疾”,“路权”冲突亟待解决。
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小学五年级1班的43名小学生曾在黄浦大街与建设大道交叉口做过一次“蹲点”调查,发现早高峰时的半小时内,行人闯红灯157人,非机动车闯红灯340人(共497人,为3个时段中最多人数);中午的半小时,行人闯红灯154人,非机动车闯红灯229人;晚高峰半小时,行人闯红灯178人,非机动车闯红灯286人。
自去年12月2日首个“交通安全日”以来,全国各地纷纷出台实施了相应的整治措施,加大了对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交通违法“零容忍”
“治乱象,用重典”。
4月8日,北京交管局开启贯穿全年的行人及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治理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2004年出台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元罚款: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的;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未被交通信号放行的行人进入路口的。
今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浙江全省开展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主要针对车辆行人闯红灯等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这一行动已被确定为今年浙江公安机关的“一号行动”。
据统计,2012年浙江省新增机动车117万辆,新增驾驶人152万人,给本已有点不堪重负的浙江城市交通带来了更大压力。
浙江省公安厅表示,对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执行新的违法记分标准,杜绝执法随意性,并及时曝光。
广西柳州市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对行人闯红灯执法常态化,倡导市民文明出行。据统计,在一周的时间内近200名行人闯红灯分别被处以10元罚款。
逢违必纠常态化、人性化
网友“上海新动态”在微博中说,在上海南京路过马路时见有一男子站在信号灯旁,大声喊着“不要闯红灯、生命只有一次”。对此,引来路人围观或讥笑,很多人依旧闯红灯。
从“不要闯红灯”到“不敢闯红灯”,再逐步转变成“不能闯红灯”。落实交通法规不仅要有法可依,更要有法必依。
“闯红灯”被罚,关键还在于责任人法律意识淡薄,漠视交通法规,严重忽视道路上的安全隐患。
因闯红灯被交警拦住,有的人说“交通信号灯不清楚”。当被问到其他人怎么等着没走?得到的回答却是“他们视力不好”。有的人被拦后,主动认错,可当听到要罚款时,却说“不好意思,没带钱”……
“闯红灯”等交通陋习为何屡禁不止?行人为何对红灯视而不见?明文规定的交通法规为何束之高阁难以落地?
改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完善交通设施的基础上,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交通执法常态化、人性化,才能避免“运动式”执法。人人都是交通参与者,除了交管部门严格执法外,更主要的是“从我做起”,克服“从众”心理,自觉培养良好的交通文明习惯。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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