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交通安全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平安校园 >> 交通安全 >> 正文

[交通安全]雾天出行严防高速公路追尾事故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9年12月08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雾天出行严防高速公路追尾事故

 

1125日以来,北京、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四川等地部分地区出现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青银高速公路河北段、京沪高速公路山东段、京珠高速公路河南安阳至新乡段受到较大影响。

冬季大雾天气对通行影响明显,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容易发生追尾相撞事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驾驶人,因雾气易在挡风玻璃外形成小水珠而影响视线,雾天行车时,可间歇使用雨刮器,把挡风玻璃上因雾气凝成的小水珠刮干净,改善视线。

冬天浓雾会使路面上形成薄霜或薄冰,极易产生侧滑,切不可急打方向盘、猛踏或快松加速踏板,以防侧滑。雾天出行,受尽快冲出浓雾包围急切心理的支配,会无意中提高车速,要注意减速,尽量把车速控制在能及时停车的范围内。

雾中行车中驾驶人应打开防雾灯及示宽灯,严格遵循靠右侧通行的原则缓慢行驶,车辆之间、车辆与行人之间都要保持充分的安全距离。会车时,如对面来车车速较快,要主动减速让行,必要时靠边停车。雾天停车时,车要停靠在路边,驾乘人员要远离车身,并开启雾灯,双闪灯。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建议驾驶人,雾天出行遇到高速公路采取临时封闭等管理措施,要服从现场民警指挥,绕行其他道路,确保不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确保出行安全。

         ——摘自 四川警察网

 

 

版权所有 @ 2017 四川文理学院武装保卫部(处) |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 联系方式:0818-2791110(莲湖校区)0818-2760415(南坝校区)
ICP备案号:蜀ICP备06020089号-1 、网警备案号:51170003000124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