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八条食品安全提示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8年07月25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八条食品安全提示
一、认真对待“有效期”和“保质期”。不购买过期产品,发现过期产品应向商店经营者报告。如果包装食品在包装上标明的有效期内“变坏”或回家后发现包装破损,应退货并向零售商或食品加工商报告。
二、生鲜食品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其他海鲜应存放在冰箱底层,加工过的食品放在顶层。食品应包装或妥善盖好后储存。
三、不要将热食物放入冰箱,因为这样会使冰箱内温度升高。
四、将罐、瓶和包储存在干燥凉爽的地方并防范昆虫或鼠类等。
五、处理生鲜食物的用具使用后,处理已烹调过的食品前或处理打算生吃的食品前用具必须彻底清洗。
六、认真选择食品采购和就餐的地点。确保其人员、餐具和其他设施都干净整洁。
七、热食物应该很热,冷食物应该冰凉。避免食用任何在室温下保存2小时以上的食物。在会议、大型社交活动、室外活动等需要预先、大量准备食物或外部条件较差的情况下尤其需要特别注意。
八、如果对水果和蔬菜等生鲜食品有怀疑,金科玉律是“煮食、烹调、削皮或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