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类]嫌疑人利用大学生身份贷出大量钱款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6月20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嫌疑人利用大学生身份贷出大量钱款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警方成功侦破一起以高校在校学生为目标的系列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破获案件20余起,涉案60余万元,涉及被害人20余人。其中一名被害人称,由于社会经验少、贪图小恩小惠,不仅蒙受经济损失,而且承担还贷包袱。
今年4月11日,沈阳市皇姑区辽河派出所接到多名高校学生及家长报警称,有人以提供好处费为诱饵,骗取在校大学生从大学生网络贷款平台借贷,造成20余名高校在读学生被骗。
藤某是这20余名被害人之一。2016年12月的一天,藤某经同学介绍,认识了杨某,杨某告诉藤某她在做投资放贷业务,需要在校大学生在大学生网络贷款平台借贷后,将钱款交给杨某投资放贷,杨某会按时偿还这些大学生的本金利息,每贷出1万元给200元至300元的好处费。
“父母给我生活费很充裕,但我还是想帮家里减轻一些经济负担,就听信了杨某的话,在5个大学生贷款平台一共贷了6万余元,之后都交给了杨某,一共得到了1500元好处费。”藤某说。
在贷款后的一段时期,杨某还能按时给藤某还款,但从今年3月开始,藤某发现杨某停止了还贷。
藤某回忆说:“我找到杨某问是怎么回事,她告诉我手里已经没有钱还贷了。如果想要继续还贷,必须为杨某在大学校园里发展在读大学生下线。”为了能继续还贷,藤某无奈听了杨某的话,在大学里发展了6名同学下线,直至案发。
警方接警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并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杨某和王某某。4月16日,警方获得两人再次到高校行骗的信息后,将两人当场抓获。
辽河派出所办案民警王龙告诉记者,此案涉及辽宁沈阳、大连、抚顺等地多所大学,犯罪嫌疑人杨某和王某某利用大学生涉事不深,许以好处费,骗取被害人信任,借用大学生个人身份信息从大学生网络贷款平台上实名贷出款项,被害人有20余名,诈骗钱款60余万元。事实上,杨某和王某某并没有将这些资金用于投资、放贷,而是挥霍一空。
此案虽然告破,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已将赃款挥霍一空,没有还贷能力,而这些受害大学生是用自己的真实身份贷款,目前只能靠自己或家里还贷。
藤某无奈地告诉记者:“我现在还欠3万多元没有还清,每个月要还3000多元,如果不按时还贷,那些贷款平台会到法院起诉我。”
王龙表示,此案的被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犯罪嫌疑人要回钱款,但诉讼及执行过程可能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周期。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和王某某因涉嫌诈骗已被皇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供稿:袁尊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