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类]清明节消防安全“十提示” 希望祭祀时自带火盆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03月27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清明节消防安全“十提示” 希望祭祀时自带火盆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焚香烧纸活动频繁,极易引发火灾事故,省公安消防总队协调省内主流媒体、通信部门以及电视、广播、网络、LED屏、投影、微博、微信等为载体,在此期间滚动播放清明节消防安全“十提示”。
省公安消防总队发布的清明消防安全“十提示”包括:避免在山区、树林、草坪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严禁占用、堵塞祭祀场所的消防通道,要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在祭扫时,应到指定区域进行焚香、烧纸;不要在小区楼道内、燃气管道旁、高压线下、汽车旁、化粪池边、芦苇草垛及工地工棚附近进行祭祀活动;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地带多有枯草,不宜使用明火防止引起山林火灾;祭祀人员要掌握逃生自救安全常识,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学会自救;若要焚纸,请注意遮风挡风,避免燃气的火纸到处乱飞,引起火灾;不要在祭祀场地内乱仍烟蒂、火柴梗,防止意外火灾;祭祀时可自带火盆,人走火灭,安全第一;如不慎发生火灾,不要慌张,可利用身边的水源或者毛巾进行及时扑救,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求救。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