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平安校园简报第49期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9年03月04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赚钱莫心急 警惕被诈骗
预防和惩治诈骗分子,除需要依靠社会力量和法律的威慑以外,更主要的还是大学生自身的防范,认清诈骗分子的惯用伎俩,以免上当受骗。
上门推销寻代理
3月3日16时10分,外语系08级5班学生黄X、成XX刚回到寝室,三名自称就读某高校市场营销专业(现在湖北某文具公司实习)的青年女子上门推销钢笔、签字笔、笔记本等文具用品,其中一女子还特意出示了身份证和进出货单据,向学生鼓吹:文具用品十分畅销,且价格实惠,每件产品0.60元,由于公司要开拓学校市场,需在校园内招代理商,产品若未售出,待我们两周后作回访时,将悉数退还购货款。此次出行共带了6969件,目前这些只是部分样品,你们若真心做校园代理,只需支付4181.40元就可以了。在她们百般游说之下,黄、成二人遂将身上及银行卡上的1600元现金给了推销者。
行骗者说:能凑到多少现金就给多少,不足部分待其回访时再付。
1600元买来“假货”
两名受骗学生随三名推销者到校门外取货时,没有检查物品质量和数量就与对方签订了所谓的“合同”,同时将1600元购货款支付给对方,待进校后打开包装袋清点时,才发现数量严重不足,且质量低劣。黄、成二人方知受骗上当。
诈骗团伙成员落网
接到报案后,保卫处值班老师蒲江勇及校园“110”队员在校大门路段将行骗者李秀林抓获。我们迅速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审查。在证据面前,嫌疑人交代了与另外三名女青年分头窜入我院学生寝室行骗的经过。
李秀林,女,汉族,出生于1968年4月12日,原籍湖南省邵东县周官桥乡。用“赵韵”的名字印制了一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湖南省盛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证,3月3日上午李秀林伙同三人从重庆乘坐客车到达州。窜入我院新区学生公寓行骗,17时许被抓获,其余三人逃离。
我们已责成李秀林通过其亲友汇款1000元,补偿受骗学生的经济损失,差额部分由所售商品抵扣。
近年来,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摸准了高校大学生思想单纯、阅历浅、富有同情心、防范意识差的弱点,利用种种手段,想方设法骗取学生的钱财。各教学系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引以为戒,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同时要加强公寓管理,严禁违法人员进入宿舍兜售商品。
如何防止上当受骗
1.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提高警惕,不参与推销活动,不购买推销产品。
2.不要随意告知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号、姓名及个人情况,在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把自己的通信工具借给素不相识的人使用。
3.不要随意告诉任何人(特别是素不相识的人)自己家中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或者其他联系方式。
4.不要轻易在网络上留下自己详细的联系方式和个人基本情况,以防被人窃取。
5.为取得你的信任,对方会提供一些伪造的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这时你应仔细辨别其真伪,防止受骗。
6.不要相信手机上发来的“中奖”短信,最好的办法是不予理睬。
7.不要被“便宜价”和“可怜相”所蒙蔽。上门推销物品不要轻易购买,如签字笔、笔记本、相册、钢笔等文具,或笔记本电脑等物品,极有可能以伪劣产品或数量短缺等方式欺骗学生。
8.遇到可疑的情况要沉着冷静,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