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校园交通违章情况通报
校内各单位:
为保障校园安全和谐有序,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四川文理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四川文理学院校园电动车管理暂行规定》,现将2025年4月校园违章车辆进行实名通报(详见附件)。
【特别提醒】
1.各单位务必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大家自觉遵守《四川文理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四川文理学院校园电动车管理暂行规定》,做到文明行车、规范停车,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领导干部及教职工要高度重视,严于律己,积极主动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和学校有关规定。
2.重申校园机动车辆违章处理办法:在门禁系统前抢道、加塞、冲撞道闸和在道闸系统前无故滞留的车辆,限制进入校园。因车辆“抢杆通行”造成道闸系统设备损坏的,由驾驶人员按定损情况赔偿损失;造成管理人员或师生员工人身伤害的,学校将按程序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师生员工在校园道路违停1次的,下达《校园违章停车告知单》给予警告;违停2次的,批评教育并通报所在部门;违停3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7天;违停4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30天。
各类临时车辆违规1次的,直接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权限。
校内机动车限制授权期满后,持有效证件到保卫处消防技防科或警务服务中心登记,即可恢复授权;其他车辆限制授权期满后,按流程重新办理校园通行授权;车辆取消授权至少一个月后,驾驶人员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保卫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重新办理校园通行授权。
3.重申校园非机动车辆违章处理办法:非机动车辆违章的,保卫部门将采取锁车、扣车等方式进行处理。电动车(电池)违规充电的,保卫处将采取锁车、扣车等方式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部门处理。
在门禁系统前抢道、加塞、冲撞道闸和在道闸系统前无故滞留的车辆,限制进入校园。因非机动车辆“抢行”,造成道闸或门禁系统设备损坏的,由肇事者按定损情况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置。
非机动车违规被锁车、扣车的,认领程序如下:学生违规1次的,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辅导员签字、学院学工办盖章后,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违规2次的,予以警告,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辅导员、学院副书记签字、学院盖章后,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违规3次的,校园网通报批评,学期结束后本人写情况说明,辅导员、学院副书记、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并将车辆清理出校园。教职工违规1次的,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违规2次的,予以警告,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违规3次的,校园网通报批评,学期结束本人写情况说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并将车辆清理出校园。
保卫处
2025年5月13日